第一条 需从事民族医药为主业的企业或者单位。
第二条 需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拥护党的方针政策。不进行违法的商业、非商业行为。
第三条 加入理事的单位可享受信息共享,可在网站发表名医名方文章,可参与理事会学术交流活动等,以理事会要求为标准,配合理事会工作安排。
第四条 入会学术交流咨询服务费用以理事会为标准。
第一条 需从事民族医药为主业的个人。
第二条 需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拥护党的方针政策。不进行违法的商业、非商业行为。
第三条 加入委员会可享受信息共享,可在网站发表名医名方文章,可参与委员会学术交流活动等,以委员会要求为标准,配合委员会工作安排。
第四条 入会学术交流咨询服务费用以委员会为标准。